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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和平妇产医院 24-10-29 浏览1802
@医务人员,你的“医保驾照”来了!累计记分满10分及以上不能用医保

医生的「医保驾照」要来了。


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公开发布《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进行了明确要求,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


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到飞行检查、专项整治,再到医务人员的「驾照式记分」,标志着将医保监管从机构正式延伸到了个人。


医生,持证用医保


驾照式扣分到底是什么?


有人将这一记分制度比作「驾照模式」。普通考核中往往同时存在「加分」与「扣分」,但在医保记分中并不进行加分——这也意味着它并不是奖励性质的模式。


换言之,未来医疗从业者将与驾驶员一样,10 分为满分,同时也是基础分数。如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则会进行扣分,在达到一定分值之后暂停或终止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和费用结算,期间产生的费用医保不予结算。


根据已发布的《记分规则(2024 版)》,违约处理的情形如下:




第一条

医保服务医师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6分,由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中止服务资格3个月;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8分,中止服务协议6个月;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 10分及以上,中止服务协议12个月。




第二条

医保服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解除医保服务资格:(1)被吊销、注销、收回执业证书;(2)有2次在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10分及以上;(3)同一个记分周期有3次被中止医保服务资格;(4)其所在定点医疗机构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或被吊销医疗服务资格的;(5)其他应当解除医保服务资格的情形。




第三条

中止医保服务资格期满后自动恢复,年度内的记分仍然累计。




第四条

被解除医保服务资格的医师两年内不得恢复医保服务资格。




第五条

被中止或解除医保服务资格的多点执业的医师,其在各执业地点的医保服务资格同时中止或解除。




第六条

一个协议年度内定点医疗机构被中止或解除服务医保服务医师人数(跨年度执行的不重复计算)达到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总数30%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视整改情况中止或解除该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第七条

医保服务医师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和年度考核范围。

上下滑动查看对应《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记分制补充协议》细则
(点击可查看大图)


医保服务医师协议期间实行记分制。记分在一个协议年度内累加计算,每年12月31日24时记分清零。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核检查等方式,发现医保服务医师有违法违规行为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按照本协议执行。



医保服务医师通过下列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每次记10分:(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5)医疗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6)超出个人执业范围、执业地点的;(7)未严格执行《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二十三条有关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要求开具中药饮片处方的。



医保服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记3分:(1)被媒体公开曝光负面新闻,经查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借用、套用或出借医保服务医师代码;(3)医药服务行为被其他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4)降低准入标准,将不符合门诊特殊疾病、双通道管理参保人员纳入待遇范围并造成医保基金损失;(5)为非登记备案相关人员,或登记备案状态为中止、终止的相关责任人员冒名提供医保费用结算的。



医保服务医师参与或协助参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基金损失的,每次记2分:(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3)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7)不遵守DRG付费管理相关规定,发生高套病组等行为;(8)医保服务医师以医保支付政策为由拒收患者:(9)拒不配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10)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医保服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记1分!(1)推诿、拒收(拒诊)参保人员;(2)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未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3)未按照规定核验医疗保障凭证,为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凭证就医或者购药的个人提供诊疗服务,且相关医疗费用进入医疗保障结算;(4)门诊、住院病历和处方等医疗记录不清晰、不规范、不完整。(5)未按照要求学习、充分掌握医保支付标准等政策,未向参保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引导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6)推诿、拒绝向符合“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政策的参保人员提供服务的;(7)推诿、拒绝向参保人员开具集采药品、医用耗材的;(8)其他违反医保管理要求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上下滑动查看对应《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记分制补充协议》细则


记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加计算,下一个自然年度自动清零。同驾照一样,在一个自然年内,扣分较多将受到相应限制


登记备案状态暂停的医务人员,暂停期内提供服务发生的医保费用将不予结算(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除外)。而登记备案状态暂停或终止的医务人员,不影响合法合规地继续开展职业活动。

在这份文件中,管理对象被明确为定点医药机构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相关人员。第一类为直接接触医保基金结算的卫生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药师、医保办工作人员等,其定位更接近普通职工;第二类则是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主要负责人,定位更接近管理者。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制度被设计成了一个金字塔形状,以获得医保基金为大前提,以扣分为手段,管理对象、医保经办机构、卫健部门形成了层层向上的管理结构。


带入到驾照比喻中,从业人员就是持证上岗的驾驶员;而医保机构将成为交警,为驾驶员进行登记备案,在指挥交通的同时也抓违规驾驶;而卫健部门则更类似于法院,对后续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


凡事追查到「个人」


医保记分制度的金字塔结构,也意味着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更加直接、精准,从日常的基金使用到事后的结算、甚至是追查都将直接定位到个人,而非科室或整个医疗机构。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将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医保、医疗、医药的三医联动和协同治理的重要抓手。医保部门将把记分和暂停、终止人员有关情况通报卫健部门和药监部门,由其按照职责对相关人员加强管理,共同形成监管合力。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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